离婚时,“沪牌”可以交叉互换吗?
原创: 王玥
关于“沪牌”这一话题,本团队刘创律师、朱仪律师此前分别写过两篇实操干货,对车牌在离婚和继承中过户的具体流程进行了梳理,并根据各种情况的差异进行了比较与分析,具体内容可参见以下链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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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本团队又办理了一起特殊案件,涉及“沪牌”的互换事宜,在此与大家分享。
该案中,女方于婚前取得“沪牌X”,但于婚内登记在男方朋友名下;男女双方于婚内购买某车辆以及“沪牌Y”并一同登记在男方名下。后男女双方感情破裂,双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,且女方要求归还其婚前“沪牌X”。
经法庭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婚内夫妻共同购买车辆归女方所有,男方同时表示愿意配合女方完成“沪牌X”与车辆的分离、过户程序,将登记于男方朋友名下的“沪牌X”与登记于男方名下的“沪牌Y”进行互换。
由于该案系争车辆、车牌涉及案外第三人,不完全属于经法院判决或调解后的单方过户、共同过户登记类型,当事人亦无法直接通过法院判决书、调解书要求车辆管理所予以相关操作。
在后续车牌互换过程中,车辆管理所最终要求男女双方前往二手车交易市场,通过买卖的形式进行车辆以及车牌的过户,并最终完成了车牌的互换。
由此可见,若离婚案件中争议车辆、车牌涉及案外第三人等复杂情形,在实务中恐怕还是需要通过买卖的形式予以解决。
TIPS
* 参考办理地点: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7号 二手车交易市场
** 具体办理地点,可根据当事人具体需求予以选择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