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离婚
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应提供哪些材料?
2018-07-06     阅读次数:98 次 

可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,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:

(1)本人的身份证、结婚证;

(2)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;

(3)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,如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、解救证明,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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